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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8-08-0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辅研[2018]3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请相关院系和部门积极组织老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校专职学生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本科院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3项,高职院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2,省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可增加申报项目1项。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截止时,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6年及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未能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经费资助

本次课题设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0000元,设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5000元,另视情况设部分指导项目。项目研究年限不超2年(以公布立项起)。

四、申报要求

1.选题可参照《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拟题目申报。

2.课题必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江苏省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研究较为突出的实践和理论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能探讨出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不同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提高研究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

3.申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预期研究成果应对江苏省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在初审通过的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寄送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课题管理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将组织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资助课题结题后按实际支出予以报销,总额不超过资助额。研究期限结束后不能结题的,将撤消该项课题,相应经费转入下一年度课题总经费。

2.结题要求。课题结题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或1CSSCI(含扩展版)期刊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指导项目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内容须与立项项目密切相关。

七、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位申报项目课题的老师于102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3份、送至学校社科处807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联系人:刘一鸣地点:综合楼-807

邮箱:liuym@wxit.edu.cnQQ11590956

电话:内线 8985 外线:81838985

附件1:2018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委员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doc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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